十、大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
37.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舆论宣传。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、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,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活动,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。充分利用报刊杂志、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媒体,多形式、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知识、法律法规和政策,介绍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,客观报道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,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。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计划。每年定期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,展示我省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成果,增进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知和理解。开通知识产权系统各部门网站英文版,方便国外各界了解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。继续做好“4·26”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,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全社会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。
38.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活动。在全省各级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或专题讲座,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知识产权观念、战略动向、法律制度等培训,增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。加强对企业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骨干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,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,提高全体员工尊重、保护和创造知识产权的自觉性。鼓励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,并向职业学校等机构推广,在全省建立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区及示范学校,提高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。
39.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。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、道德教育、诚信建设、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,大力弘扬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精神,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,积极培育“爱国奉献、创新为民、宽容失败、保护创造”的知识产权价值观,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、创新跨越、竞争合作、保护发展”的知识产权发展观。建立科学测评知识产权普及状况的指标体系,定期开展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认知度调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