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、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
40.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。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,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,纳入政府科技进步考核的重要内容,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。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当地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。要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,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,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要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,做到认识到位、人员到位、措施到位、投入到位,确保本纲要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。
41.加大政府投入力度。省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经费列入省级预算,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工作,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战略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。各级财政也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,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要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,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。
42.加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。组织和整合我省现有知识产权研究力量,建立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,推动国内外知识产权学术交流,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、决策咨询。聘请国内外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,组建省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,定期举办高层对话、高级论坛和专场咨询活动,对我省知识产权战略性、体制性、政策性和现实性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。
43.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考核评估。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、协调、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,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制订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年度计划。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指标体系,开展年度评估和每五年一次的期中评估,切实加强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,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要求。
广东省人民政府
2007年11月6日
编辑:尔东